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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的批复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21.03.16 2021.03.16 晋政函〔2021〕54号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地方规范性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 晋政函〔2021〕54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设立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的批复 省教育厅: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山西大学商务学院转设为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的函》(教发函〔2020〕11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对转设学校进行过渡期管理和检查的通知》(教发厅函〔2021〕1号)有关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省商务学校整合组建为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同时撤销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山西省商务学校的建制。
二、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高等学校,由省政府举办,省教育厅管理,主要培养具有职业精神、创新精神、工匠精神的理工类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0000人。
三、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人、财、物,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和山西省商务学校可搬迁的资产,山西省商务学校的人员等划归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债权债务由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承继。原由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签署的人事代理人员合同或形成的劳动用工关系原则上继续由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履行或承继。
四、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和山西省商务学校招收的学生,毕业考核合格后,仍颁发原录取学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五、山西交通技师学院(山西省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和山西省城乡建设学校由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管理,作为附属机构,保留法人资格,独立核算与运行。
六、省财政按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拨款模式核拨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办学经费,前三年(2021-2023年)每年安排专项补助经费3000万元,用于支持整合重组、改造学科专业、提升师资水平等。
七、省有关部门要支持和指导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系统谋划和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工作,支持实施大部制改革,加强教师队伍特别是“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大办学投入,完善办学条件,确保各项办学指标达到设置标准,促进学校加快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其他事项暂比照省属普通本科高校现行政策和规定执行。
八、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要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持职业教育属性和理工类办学特色,加强本科职业教育试点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内涵发展,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基础条件建设,努力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国内一流的高水平示范性本科层次职业高等学校,为我省高质量转型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6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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