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部门末对举报事项作出处理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案例

2022-10-26 12:45:43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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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稽查部门末对举报事项作出处理确认行政行为违

法的判决案例

20xxxx日、20xxxx日腾飞公司向中阳地税局举报康民公司少缴纳土地使用税等事实。中阳地税局第一税务所经测量人员测量原康民公司及现康民公司占用土地面积后,于20xxxx日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康民公司于20xxxx日前缴纳土地使用税税款282636元。20xxxx日中阳地税局第一税务所向银行作出(冻结存款通知书),通知该行冻结康民公司存款291430元,期限半年。

20xxxx日中阳地税局第一税务所作出(关于中阳县康民食品有限公司少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涉嫌税收违法的调查报告,建议对康民公司未按时申报并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91430元的税收违法事实,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处一倍的罚款。同日中阳地税局第一税务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该通知书载明康民公司少申报拒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91430元,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处以291430元罚款。20xxxx日中阳康民公司向中阳地税局提出听证申请,中阳地税局于20xxxx日下达(税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并于20xxxx日举行了听证。

20xxxx日中阳地税局作出听证处理意见报告,其中听证意见中记载康民公司少缴纳土地使用税为291420元,处以罚款203994元。同日中阳地税局作出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康民公司处以少缴税款0.7倍罚款。20xxxx日中阳地税局以康民


公司涉嫌逃税一案向中阳公安局移送报请立案侦查,中阳公安局于20xxxx日受理该案。20xxxx日康民公司缴纳20xx20xx年城镇土地使用税220860元、20xx年至20xx年城镇土地使用税61776元,共计282636元及罚款197845.20元。后中阳公安局于20xxxx日作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康民公司20xxxx日缴纳20xxxx日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共计6868.88元。康民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中阳地税局作出的中地税罚2016

法院认为:

中阳地税局作出处罚决定既未与国土部门调查核实确定康民公司真实的土地证以及实际的占地面积,又在进行土地测量时没有康民公司方及土地部门参与,仅通过自己工作人员测量并结合举报人提供的康民公司方占地8840.38平米的土地证认定康民公司少申报计税土地面积和少缴纳土地使用税,依此作出处罚决定明显不当。

中阳地税局多年来对康民公司方旧公司一直以占地660平方米征收土地使用税,在有人举报后才进行测量并追缴康民公司少缴税款,对此中阳地税局负有监管缺失的责任,因此在追缴时从2011追缴康民公司少缴税款并处以罚款显属错误。

中阳地税局曾向康民公司方征收20xx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及滞纳金,康民公司于20xx年搬迁至现地址,中阳地税局在追缴康民公司少缴税款时又征收康民公司方新公司占地20xx20xx年税款,对该20xx年少缴税,属于重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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