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餐饮中心管理规定》,欢迎阅读!

餐饮中心管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条例》,为加强学院对食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价格合理,保障师生和所有就餐者的利益,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 总则
(一)学院食堂实行分层管理,择优选择有资质的餐饮经营企业参与经营。 (二)总务处代表学院对食堂进行监管、协调等事宜,膳食科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在总务处的指导下,成立伙食管理委员会。加强对伙食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发挥其在学生、食堂、总务处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四)规范管理,加强对食堂的奖惩力度。
第二条 安全
(一)协助和督促食堂经营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办理健康证,收集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留存备案。
(二)监督食堂每餐取样(每样不少于125克)留置于冷藏设备中并保存48小时。
(三)检查食堂剩余食品的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经高温(食品中心温度大于70摄氏度)彻底加热后才可以出售。
(四)配合保卫处,定期检查食堂的防火、防盗设施,符合消防安全及规范要求。
(五)主食库、副食库、冷冻(藏)库、物料库等仓库专间必须有通风、干燥、防鼠、防霉等措施,具备符合存储物资相应条件。
第三条 卫生、采购、加工
(一)学院医务室要经常检查和督促食堂搞好卫生。
(二)保持食堂周边环境整洁,无乱停乱放车辆;墙面无乱涂乱贴。 (三)餐厅整洁明亮、环境优雅。卫生清洁实行定人、定岗保洁。 (四)食堂采购粮、油、副食品等主要食品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索票索证。
(五)后厨加工时必须做到主、副食品加工分开,荤素粗加工分开。
第四条 消毒
(一)严格执行学院规定的协议事项。
(二)餐饮具洗涤消毒须有洗涤、消毒、存放(保洁)等设专间,专间设置符合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操作流程。
(一)根据进餐人数配备热力(蒸汽)消毒设备及保洁柜。
第五条 售卖
食堂各层餐厅中餐、晚餐应有免费汤供应。饭菜的花色品种丰富、价格合理。高、中、低档菜肴比例合理,低档菜肴供应品种不低于总量的20%,低价菜的品种不低于5个。
(二)食堂管理员对食堂的米饭、馒头、荤菜等不定期进行抽检称重。检查食堂售卖饭菜,有无价格标签,明码标价。
第六条 行为规范
(一)检查、督促食堂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须在餐厅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二)检查、督促食堂从业人员上岗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特别是售饭
菜时,必须服装统一整洁,佩戴工号证,戴手套,戴口罩。
第七条 其他
(一)食堂各餐厅设服务台,开餐时由餐厅工作人员、食堂管理员挂牌上岗、值班。接受教职工和学生意见、投诉等的受理。
(二)每月召开一次伙食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伙食管理委员会对食堂进行检查、评比,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总务处供学院奖惩参考。
(三)总务处汇总师生员工对食堂的意见和要求,反馈给食堂经营者,督促其整改,提高饭菜质量、服务水平。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现象,及时向各餐厅下达《餐厅违规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八条 处罚规定
食堂出现以下情况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一)使用“地沟油”者,罚款2000--10000元/次,终止合同。 (二)采购无检验检疫标记的副食品,罚款1000--5000元/次。 (三)从业人员与学生发生口角,视情节罚50--200元/次。 (四)食堂聘用人员,不办理健康证者,罚款100--500元/人次。 (五)售卖饭菜时,没有价格标签者,罚款50--100元/次。
(六)对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消防事故的,除政府相关部门处理外,学院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
(七)对其他违规行为,视情况给予一定处罚。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院总务处负责解释。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MO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