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与地方社会的互动

2023-10-31 06:37:18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书院与地方社会的互动》,欢迎阅读!
书院,地方,社会,互动
书院与地方社会的互动

作者:暂无

来源:《大学教育科学 2011年第4



[收稿日期]20110608

[作者简介]肖永明(1968),男,湖南武冈人,博士,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书院文化研究

肖永明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湖南长沙410082)

作为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化教育组织,书院与地方社会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关系。一方面,书院依托于地方社会而发展,离不开地方各种社会力量的支持;另一方面,书院的发展又对地方的学术发展、知识积累、人才培养、社会风习、文化交流产生极大的促进作用。了解书院与地社会的这种互动关系,有助于全面把握古代书院发展的社会动力、运行机制与社会功能。

一、地方各种社会力量对书院发展的推动

历代书院的发展,是多种社会力量交互作用、共同促进的结果。其中,来自最高统治者的重视与鼓励、来自朝廷的政策支持虽然不容忽视,但各级地方政府的官员以及各地的家族、士绅、商人等民间力量的支持与促进更是推动书院发展的主要力量。

第一,地方官员的支持。在传统中国社会的权力结构中,不同层次的地方官员扮演着重要角色。一方面,他们是最高权力的统治基础,是最高权力的代理者,正是通过各级地方官员这一群体,最高权力才得以在社会各个层面、各个领域延伸和渗透。他们对社会公共资源的管理控制、分配有相当大的自主发挥空间,他们个人的行为方式、思想取向会对社会事务产生不同的影响,具有不同的效应。从书院发展的角度看,历代各级地方官员往往凭借其在权力网络的特殊地位以及对地方公共资源的调配权力,积极促进书院事业的发展。

在书院发展史上,许多书院的创建、修复工作是由当地官员承担的。根据相关研究,岳麓书院在从北宋初创建到清末改制的九百多年中,历经数十次较大的修复、扩建,每一次都是由各地方官员主持、参与完成的。而白鹿洞书院自宋初建立后,历代屡有兴废,每隔一段时间就有或大或小的修复、重建、扩建。主持这项工作的,也基本上是地方政府官员。不仅岳麓、白鹿洞等著名的书院如此,许多偏处一隅、声名未著的普通书院也是这样。

许多官员对书院的重视与关注还体现在他们往往视书院工作为自己政务的一部分,直接参与、过问书院的日常管理工作。一些官员关注书院的制度建设,为书院制订出各种学规教条及日常管理章程制度,对书院教学、藏书等活动进行规范。一些地方官员为表示对书院的重视、鼓励、支持,还往往为书院题名、作记、请额、请功,借此提高书院的地位,扩大其影响。许多官员还亲自参加甚至主持书院的教学、祭祀活动。

在许多不同类型、等级的书院,常有官员视学、讲学的情况,也有官员与书院生徒一道听讲的情形。不少地方官员还亲自课试生徒,亲自命题、评阅试卷。

地方官员对书院的重视与支持,对于书院数量的增加、分布地域的扩展、规制的完善、社会地位的提高、社会影响的扩大所产生的推动作用是相当明显的。从这一意义上说,历代各地方官员无疑是推进书院发展的重要动力。




第二,地方民众的支持。宋明以后,家族制盛行。许多家族聚族而居,同姓至数十甚至数百家,成为具有较大规模和势力的社会基层组织,在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整个社会序的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转发挥着重大作用。为了教育本族子弟,达到家族内部的和睦融合,保持家族的长盛不衰,扩大家族在地方的影响,许多家族对教育相当重视。他们创设书院,兴办书院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书院的发展。

在书院兴起之初,就可以见到家族书院的存在。唐宋之际,家族书院已经颇为兴盛,在书建筑、藏书、从学者的规模等方面都相当可观。琳达?沃尔顿(Linda Walton)对南宋书院的研究表明,在十二、十三世纪,家族书院有快速增长[1]。徐梓也指出,元代书院的基本类型是以教育宗族和乡里子弟为主要目的的宗党书院[2]。另据有关学者的统计,在清代湖南新田一县的书院中,家族兴办的有13所,占总数的81%3]。这一数字虽然并不具有普遍的统计学意义,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时家族力量对书院的推动之功。

书院是儒家文化的传播基地,是儒家士人的精神家园。历代各地均有众多士绅或出于弘扬儒道、讲明正学的文化理想,或出于施行社会教化、改善地方风俗的现实关怀,他们或直接出面创设书院,或积极参与由官方主持的创设、修复书院的活动,为书院捐赠学田、钱物、书籍等,在书院的建设、发展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此外,历代有不少商人或者希望为子弟舍商而士、科举入仕创造条件,或者出于将经济本转换为文化政治资本的考虑,致力于书院的建设、发展。他们捐资兴建、修复书院,或者捐助书院的日常运行经费、书籍等,凭借其雄厚的经济实力推动着书院的发展。明清时期,商人捐资兴办书院的现象尤为常见。徽商的热心捐助、支持,更是直接促成了徽州书院的兴盛。

二、书院对地方社会发展的促进

作为儒家文化创造、积累、传播的中心及人材培养的基地,书院对不同地区的文化教育业的发展及地域间文化交流产生了巨大的促进作用[4]。

首先,书院的学术研究活动提升了地域儒学学派思想学术水平。学术研究是书院的重要功能之一。在不同的地域中,儒家学者往往选择书院作为进行儒学研究与创造活动的中心。无论是宋明时期的理学研究,还是清代的考据学研究,都与书院存在着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一些地域性儒学学派甚至已经与地域文化之间形成一种同构关系[5]。不同地域内书院的学术研究活动往往能够立足理论前沿、回应社会与时代需要,对儒学进行积极而富有成效的创发,从而建构出独具特色的学术理论,为地域文化的发展确立价值内核与发展方向,在学术理论层面上促进地域文化的发展。在这方面,宋代的湖湘学派、闽学学派及清代以学海堂为依托的广东考据学学者群体都颇具代表性。

其次,各地书院的建立与普及,可以改变当地的文化地理格局,促进当地儒家文化的传播,影响当地的士习民风。一方面,在一些偏僻荒蛮的边远地区,文化基本上处于主流文化的影响辐射范围之外,书院在这些地区的建立就相当于儒家文明的引入,意味着“文”与“野”界线的改变。当地的文化地理格局因此发生变化,文化地位得以提高。另一方面,各地书院还举办各种面向当地社会的会讲、讲学、祭祀活动,发挥书院的社会教化功能,使儒家的伦常价值观念得以渗透到不同阶层的社会成员,对地方民众的思想观念、社会风习产生影响。

第三,书院的藏书、刻书事业对地方文化事业的发展有促进作用。一方面,各书院的藏书、刻书活动,本身就是当地藏书、刻书事业的组成部分,并在其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一个地区的书院藏书、刻书事业的发展,增加了该地区文化积累总量,是当地文化发展的重要表征。另一方面,书院藏书活动具有不同于官府藏书、私人藏书、寺院藏书的特点,其服务对象甚为广泛,读者既包括书院师生,也有来自社会各个阶层的士民。因此,书院的藏书活动在促进地


文化的普及、繁荣方面的作用不可忽视。同时,书院刻书在满足自身教学研究需要之外,还面向整个社会。书院编撰、刊刻了大量当地省、府、州、县的地方志、文人学者有关当地的诗文著述、书院志等地方文献。书院刊刻地方文献之举,是书院直接服务于社会、在地方文化传播与文化积累过程中发挥作用的重要方式。

第四,在千余年的发展过程中,书院以其独特的教育方针、教育方式及内容培养造就了大批人才,提高了当地民众的文化素质,为地方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在历史上许多时期的教育格局中,既不同于官学又不同于私学而独具特色的书院具有重要地位。一方面,各地官学教育机构往往数量有限,各府、州、县行政机构只有一所官学,而且招生人数较少,不可能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另一方面,一些私学机构如社学、义塾等,又往往因为规模小、层次较低而难以在人材培养过程中担当重要角色。在这种情况下,分布广泛、数量众多的书院就成为人才培养的主要力量。

人才是文化创造、传播的主体,人才的繁盛程度是衡量一个地区文化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也是该地区文化事业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书院通过人才培养,提高了地方士人的文化水平,在地方造就了一批文化精英,从而为地方文化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推动力量。

第五,书院在不同地域之间文化交流融合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总会受到一定地理环境的影响,以一定的地域空间作为背景,因而文化总是具有地域性特点。文化并不完全局限于地理环境,它也通过种种方式突破空间地域的限制,向其它地区传播扩散,使不同地域之间的文化得到交流、融合。书院往往成为地域间文化、学术交流的重要平台。首先,书院的自由讲学传统使书院讲坛具有开放性,来自不同地域的学术大师得以登坛讲学,与书院师生共同质疑问难,探讨学问。这些学术大师将具有不同地域特色的学术思想、理论维方式、学术体系建构路径带到了书院,为当地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资源。同时,很多担任日常教学工作的书院山长、教师也来自不同地域,深受原地域文化的影响、熏染。他们来到书院从事教学、学术研究活动,实际上就是一种跨地域的文化交流传播。这种交流传播无疑会通过书院的辐射作用,对当地文化产生一定影响。其次,书院实行自由择师的原则,对生徒来源的地域限制较少,来自不同地域的士人学者均可聚集书院,朝夕相处,共同求学问道,书院成为不同地域文化相互激荡、融合的场所。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LlT4.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