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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与处理
名词解释:
1.公文:是社会合法组织在其公务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应用文书。 公文要素
2.标题:一件公文用以与其他公文相区别的名称。 3.正文:公文的主体部分。
4.作者:制发公文并对其负全责的机关。
5.成文日期:公文形成的具体时间,通常以领导者签发的时间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特殊情况下以会议通过的时间、印发时间、批准时间作为公文形成的时间。
6.印章或签署:印章实际上市指作为机关权力象征的印信在公文上留下的印记,签署则是指签发公文的领导人亲笔在正式发出的公文上所签注的姓名。 7.主题词:用以揭示公文基本内容并经过规范化处理的名词术语。
8.文头:又称发文机关标示,用以强调公文专人归属护额权威性的标记。 9.发文字号:由作者对其制发公文一次编排的顺序代码。 10.签发人:代表机关核准并签发文稿的领导人的姓名。 11.秘密等级:公文涉密程度标志。
12.紧急程度:表明公文送达和处理时间要求的标志。
13.主动机关:对所收公文负责实际办理,答复责任的机关的全称,规范简称或统称。
14.附件及其标记:指附属于公文证件的其他材料。
15.抄送机关:对所受公文一般无须承担直接办理、答复责任,而只需了解公文内容的机关的全称。
16.注释:对正文中有关词术语及有关事项的注解、说明。 17.印发说明:对公文印制发出的情况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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