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三观(原理+方法论)

2023-01-09 03:26:35   第一文档网     [ 字体:小 中 大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教师三观(原理+方法论)》,欢迎阅读!
方法论,三观,原理,教师
教师三观(教育观、儿童观、教师观) 一、素质教育观

1、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幼儿的教育。素质教育倡导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强调在教育中每个幼儿都要得到发展,而不是只注重一部分幼儿的发展。

2、素质教育是促进幼儿全面发展的教育。实施素质教育就是要通过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等的有机结合,来实现幼儿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3、素质教育是促进幼儿个性发展的教育。每个幼儿都是独立的个体,存在个体差异性,教师要注重因材施教。 4、素质教育以培养幼儿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幼儿教师要注重培养幼儿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幼儿在学习中大胆想象和动手操作。 5、从“关注学科”转向“关注人”的教育。 6、从“教育者为中心”转向“学习者为中心”。 7、素质教育注重幼儿的探究过程而非结果。

二、“育人为本”的儿童观

1、儿童是发展的人。儿童是连续不断发展的个体,其身心发展具有巨大的潜能,教师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幼儿。 2、儿童是独特的人。每个儿童都有自身的独特性,儿童与


成人之间具有巨大的差异,教师要针对每个儿童不同的特点因材施教。

3、儿童是学习的主体。是具有能动性的教育对象。教师要调动幼儿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儿童是权利的主体。儿童和成人一样平等地拥有受法律保护的权利,教师要尊重幼儿的各项权利。

三、新课程改革背景下的幼儿教师观

1、教师是幼儿学习活动中的倾听者、观察者。教师要注重观察,善于从幼儿身上捕捉转瞬即逝的现象或变化过程。 2、教师是幼儿学习活动中的支持者、引导者。在幼儿的一日活动中,幼儿随时都可能产生各种问题,教师需要及时介入引导。

3、教师是幼儿学习活动中的合作者。教师应该平等地参与到幼儿的探索过程中。

4、教师是课程的建设者和开发者。新课程要求教师具有强烈的课程意识和参与意识,改变以往学科本位的观念和被动实施课程的做法。


本文来源:https://www.dy1993.cn/KcbG.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