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及考核办法

2023-02-21 07:28:24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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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管理及考核办法

为加强医院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倡导”精诚勤和"的精神和”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根据省市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相关规定精,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四有”新人为重点,坚持重在建设,贵在坚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促进医院改革发展的稳步持续推进。 二、 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中心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督查、调研和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日常工作由党办负责.

三、 中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目标管理,做到两个文明建设同时部署,同步考核。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细则,明确目标任务,量化评分,总分为100份,按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各科室绩效工资及年度工作考核挂钩。 四、精神文明考核评价标准:

1、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培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艰苦创业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领导干部要率先"学习政治讲正气",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树立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各支部组织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职工政治学习按时进行、严格考勤、记录完备。该项占考核总分的20分,党办随机抽查学习及讨论记录,未开展的扣5分,记录不完善扣2分。

2、坚持科技兴医、科技兴教,努力提高全体职工的科学知识和业务技术水平.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理知识、医疗和教学知识的学习,严格基本业务技能训练,开展”技术练兵"活动,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和科研,促进医疗和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该项占考核总分的20分,党办会同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对各处室职工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抽查,职工不积极参加继续教育的一次扣5分。科室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或科研获得医院、市、省、国家级奖励的分别加5分、10分、15分、20分。

3、倡导行业新风,树良好社会形象.积极开展”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和”奉献社会、服务于民”这主要内容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各科室根据自身实际推出便民利民措施,提倡人文关怀,推行文明用语,切忌服务禁语。工作人员衣帽整洁,挂牌上岗,对病人和学生热情耐心,不出现"冷、硬、顶、推"等现象。该项占考核总分的20分,如科室无便民利民措施扣10分,工作人员衣帽不整,不挂牌上岗每次扣2,出现文明忌语每次扣2分,因服务态度恶劣被病员投诉被查实的每次扣5分。病人通过感谢信、锦旗等方式表示感谢的,每次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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