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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孟春
何孟春(1474-1536)字子元,湖广郴州人,李东阳弟子,学问广博。弘治六年(1493)进士,历官至云南巡抚,礼部侍郎。谥文简,著有《何文简疏议》《何燕泉诗集》《馀冬诗话》《孔子家语注》等。
作品集
送王伯安南都审刑
秋雨弥天来,秋风动地发。 秋官方用权,暑气扫七月。 四牡复何之,时当奉天罚。 黄纸下青冥,钦哉惟帝曰。 罪毋脱秦黥,法勿加楚刖。 三覆五覆间,务使事情核。 宸衷一寸丹,载拜书之笏。 年来民俗漓,肯长其告讦。 年来吏事冗,肯听其唐突。 持此直如弦,何人行请谒。 持此平如衡,何人得乾没。 莫将五德凤,拟以独击鹘。 笔端有造化,还解肉冤骨。 山川几经历,岁月去飘忽。 簿书盈几席,肯作尘劳咄。 夜分灯火孤,清兴谅难汩。 检点纪行篇,浮踪遍吴越。 归朝拟何时,欲及众芳歇。 民物哀矜余,转觉心如龁。 好为万言书,伏奏苍龙阙。
东山草堂四首为刘大司马作(以四字为韵)
舜日丽宸极,大明朝万方。 天下闻风声,我公真栋梁。 公有补阙线,孤忠托衮裳。 公有决胜筹,长才制畿疆。 君子恃无恐,临流公为航。 一朝辞禄去,士类何伥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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