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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占用公区的整改通知
一、整治重点和标准
1.清理“空中菜园”和“养殖农场”。全面清理用红砖、木板、泡沫盒、铁丝等圈占的“私家菜园子”,拆除违规搭建的鸡舍、鸽舍等“养殖场所”,拆除鱼池,并做清洗,灭蚊、除臭工作。
2.清除违规搭建的杂物间。拆除小区顶楼平台乱搭乱建的钢棚、木棚等杂物间。
3.整治违法建设。做好小区顶楼平台违法建设的认定工作,对认定为违法搭建的建(构)筑物,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拆除。
4.畅通消防通道。清除小区顶楼平台所有拆除物,堆放物和废弃物,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保持小区顶楼平台整洁干净。
二、责任分工
整治活动由县综合执法局牵头,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灵溪镇及所属社区开展排查工作,汇总问题清单,实行重点督办,逐一进行销号。县自然资源局主要职责是认定违法建设,对城市管理部门、社区等提交认定的违法建设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县住建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要求对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建筑物顶楼平台进行全面排查。各相关单位负责对县自然资源局认定的本单位辖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三、整治安排
(一)排查自纠阶段(2021年5月31日前)
县综合执法局牵头指导灵溪镇对辖区内所有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情况进行排查,对照整治标准,能改的立即改,一时整改不了的备注问题清单。
(二)督导整改阶段(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县综合执法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照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限时整改到位。州住建局将对违法建(构)筑物重点难点问题实行督办,逐一销号。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1年7月)
县综合执法局牵头,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对整治活动进行全面总结,通报整治情况。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城市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载体。开展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活动是一项惠民利民的重要工作,是建设宜居环境,保证城市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有效举措。参与集中整治活动的相关部门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整治工作,确保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活动落地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应当依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整治活动的落实。这次整治活动由县城市管理部门牵头,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密切配合。灵溪镇履行开展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活动的主体责任,会同各社区深入各小区,依托物业服务企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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