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2023-04-15 20:09:15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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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范文

一、为规范公共卫生档案管理,增强公共卫生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三、公共卫生档案管理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负责。

4.健康档案管理员的职责:确保公共场所各部门的原始数据和文件完整、安全、保密和易于使用。

1.公共场所的备案资料实行季度备案年度备案制度,即每年4月、7月、10月和次年的1月以及每年的2月为公共卫生档案的备案期。

2.健康档案归档期间,健康档案管理员应当分别向主管部门收集应当归档的原始资料。主管部门经理应积极配合和支持。

3.健康档案员负责将所有应及时归档的材料归档。

4.各部门的特殊收发文件是否归档,根据文件的分类确定。所有机密级别以上的文件必须放在原始健康记录中。

5.健康档案管理器实现健康档案的归档和整理。 从健康记录中借用不及物动词

1.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任可通过健康档案管理员直接借阅非保密健康档案。

2.工作需要,公共场所其他人需要借用非保密健康档案时,部门经理会办理《借阅卫生档案申请表》,并送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 3.公共卫生档案的分类分为三个层次:绝密、机密和秘密。绝密健康档案禁止阅览,机密健康档案只能在健康档案室阅览,不允许外借。一类秘密健康档案经批准后可以借阅,但借阅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机要健康档案的借阅必须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因公外出时,可根据授权委托书委托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审批。


4、健康档案借款人必须做到:

(1)做好健康档案,保持卫生。不允许修改。

(2)注意安全性和保密性。禁止擅自复制、复制、出借、遗失。 .销毁健康记录

1.公共场所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私自销毁公共卫生档案。 2.当部分健康档案达到销毁期限时,健康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共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经总经理室主任批准后实施。 3.所有分类健康档案销毁前必须经总经理批准;一般健康档案经总经理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4.经批准销毁的公共卫生档案由卫生档案管理员认真核对,经批准的《公共场所卫生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拟销毁的卫生档案应当登记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5.销毁公共卫生档案时,主管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必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一是建立健康档案资料室,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五、数据管理人员和社区医生,应及时登记已获得的各类信息并进行分析统计,及时反馈。

对不在辖区内的居民的诊疗情况应及时反馈给辖区内的责任医生,以便纳入居民自身健康档案;因重病转入医院的居民应携带健康档案。出院后由社区责任医生保管,本次住院的大致情况及时记录在档案中。 六、非社区卫生服务数据管理人员,不得随意翻阅已备案的各类文件。未经数据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人不得转让、出借各类档案。

一、公共卫生管理档案由专人、专人、专柜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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