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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本科生请销假制度
为规范学院本科生教学秩序,加强本科生请假事项的管理,学院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本科生请销假制度》,具体措施如下:
一、本科生因病、因事、因公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持相关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因病请假一天以上者(不含一天),须有医院证明。 二、本科生在每学期开学初应按学校规定注册日期返校,并到学院办理注册报到手续;节假日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返校上课。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本人需在返校截止日前分别向学院党委副书记、年级辅导员和班主任通过电话等直接方式进行请假,并请已返校同学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本科生在节假日、寒暑假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离校。不得提前离校,如因特殊情况,需向学院请假,经班主任及年级辅导员同意,学院党委审批同意后方可。
三、毕业班本科生因外出实习或就业需要离校,须经班主任和导师同意后方可出行,并严格按学院本科生请销假制度要求履行相关请假手续。
四、本科生在平时上课期间请病假、事假在三天以内,由班主任签字批准,并持请假条到年级辅导员处登记备案(不能及时由班主任签字的,可由班主任电话委托年级辅导员签字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学院党委副书记批准,并持请假条到年级辅导员处备案。请假一周以上须按教务处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填写《学校请假条》)。
五、请假程序:请假一周以上,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请假申请表》,按教务处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请假一周以内,在学院网站
下载《人文学院本科生请假申请表》电子版,打印填写一式两份,先由班主任进行审批,经班主任批准后交由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最后将申请表交至学院教学秘书和年级辅导员处进行登记备案。
任何原因请假后必须知会本班班长。
六、续假程序:学生在请假期满不能按时返校,本人须直接联系班主任和年级辅导员续假,并请在校同学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七、销假程序:学生请假期满后,本人应于期满当天至年级辅导员处销假,如遇周末可先电话销假,然后于周一办理销假手续。未销假的或晚销假的,自期满当天至销假日按旷课处理。
八、本科生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者、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者或续假手续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者,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请假时间累计超过该学期三分之一以上时间的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九、此条例从制定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党委 2008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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