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格式规定范

2022-08-12 03:10:19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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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规定,格式
文字号之青柳念文创作

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组成.标注于版头下方居中或左下方(上行文时居左空一字编排).字采取3号仿宋_GB2312发文年度、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付梓,发文年度用中文六角括号“〔〕”括起. 签发人:只有上行文才需注明签发人,

“签发人”用3号仿宋 .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签发人姓名使用3号楷体. 题目

一般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公文主题和文种组成,位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

题目字体为2号小标宋体字,摆列分行合理、雅观、醒目.

多行题目摆列为梯形或菱形,不采取上下长度一样的长方形和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型.

多个发文机关称号之间用空格分开,不加顿号,换行时省略. 主送机关

主要受理公文的机关.主送机关称号应用称或规范化简称或同类型机关统称;向下普发的公文主送机关称号应规范、稳定.

主送机关称号位于正文左上方,与正文题目空一


行,顶格付梓,用3号仿宋_GB2312.

有多个主送机关的,各机关称号之间用顿号隔开,最后一个主送机关称号后标全角冒号. 正文

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位于题目或主送机关下方.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_GB2312.转发、印发文件类的通知,用3号楷体_GB2312. 正文中的条理序数

文中布局条理序数一般依次用汉字“一”、汉字加圆括号“(一)”、阿拉伯数字“1”、阿拉伯数字加圆括号“(1)”,不得逆向使用.

条理序数:第一层 “一、” (黑体)(作为小题目时句尾无标点);

第二层 “(一)”(楷体)(作为小题目时句尾标点无关紧要)

1. 仿(无论是否作为小题目,要有标点);

第四层 “(1)” (仿宋)(必须有标点). 附件说明

附件说明分别与正文和发文机关署名之间空一行,字体字号用3号仿宋_GB2312.


“附件:”前空2个字,后接排附件称号,称号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每行位置对齐,如“附件:1.×××”.

有两个以上附件时,应注明顺序并分别标注于各附件首页的左上方. .发文机关署名

3仿_GB2312于正的右下方(正文或附件明空行),居右排,后空2个字. 两个以上机关结合发文,发文机关称号上下并排,等距撑开,长度相同. 成文日期



一般署会议通过日期或带领同志签发日期.两位以上带领人审签,署最后一位的签发日期; 结合行文,署最后签发机关带领同志的签发日期.



带领同志签发后,因故不克不及及时发文时,成文日期可请示签发人重新确定或由发文机关秘书部分提出意见报带领确定.



成文日期应写来岁、月、日,位于发文机关署名右下方,字体字号用3号仿宋_GB2312,首字比发文机关首字右移2个字,如长于发文机关,居右排时后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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