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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促进理性消费观念的形成
“奢而不孙,宁俭,与其不孙也,宁固。”几千年前圣贤孔夫子就反对奢侈浮华的生活方式,主张节俭朴素的生活方式。但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和发展,人们的消费水平也不断提高,消费观念也在不断更新。社会上出现了诸多不理性消费的现象,如中国新富们近乎盲目的购买奢侈品;大学生存在攀比、虚荣消费和无计划消费;全民疯狂网购;非理性购房和购车等。因此,尽快建立制约非理性消费的有效管理机制迫在眉睫。
理性消费是指消费者在消费能力允许的条件下,按照追求效用最大化原则进行的消费。而非理性消费与理性消费相对应,是指消费者在各种因素影响下做出的不合理的消费决策,它一般表现为消费者不按追求效用的最大化进行消费,或是消费时没有考虑收入的约束,或是不按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进行消费,或是对消费品的判断认识不足等。对于此种问题,应该从法制建设、政府引导、道德思想等入手构成制约非理性消费的机制的基本要素。(中政申论批改中心老师评语:对于理性消费和非理性消费的概念,其实是没有必要阐述的,而应分析出消费者在什么情况下会作出非理性消费行为。在结构上,申论文章应包含总结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这三个基本的层次,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层次都会导致文章的结构不完整。本文在明确了问题之后,还应该对非理性消费行为出现的原因以及促进理性消费观念的形成的意义进行分析,一方面为解决问题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增强行文的逻辑性。)
第一,促进理性消费观念,需加强政府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理性消费观念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推动理性消费观念的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协调发展。政府的引导在过渡型市场经济中对非理性消费的扼制作用是明显的,这类扼制作用有刚性和非刚性之分。刚性扼制作用就是通过价格机制、税收机制等扼制非理性消费;非刚性作用就是通过对需要主体进行一系列市场知识、消费知识、消费观念的宣传和教育。(中政申论批改中心老师评语:政府引导指的是通过政府的强制措施来遏制非理性消费行为,应有意识地将其与宣传教育这一措施进行区分。非刚性约束的内容其实就是属于宣传教育方面的内容,建议将这一部分的内容整合进措施三中去,避免交叉,以增强逻辑性
第二,促进理性消费观念,需健全法律制度。市场经济内部出现的问题,必须由法制来规范。因此,制约非理性消费的根本手段必然是法律。通过法律强制手段的作用,保护需求主体正常、合理的理性化消费,防止供给主体可能产生的对需求主体的侵害,维护流通、消费领域中的正常秩序。同时,法律亦可规范需要主体的行为,防止非理性消费产生的外在环境的出现,坚决取缔和打击超越法律限度的那一部分非理性消费。(中政申论批改中心老师评语:从法制的角度来说,非理性消费行为并不属于违法行为,在法制方面,应该侧重对商家的不正当营销手段进行规范,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第三,促进理性消费观念,需加强思想道德宣传。法律是制约非理性消费的根本手段,但光有法律的作用还不能彻底根治非理性消费。这是因为一方面,法律建设滞后于经济生活是过渡型市场经济的特征之一,有些人在现有条件下可能会钻法律漏洞;另一方面,非理性消费中的相当一部分并不违法(如抢购、从众消费),法律可以限制它们产生的外在环境的范围,但对于它们本身却无能为力。因此,必须强调思想道制约非理性消费,促进理性消费观念的重要性,引导需求主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消费观,扼制非理性消费,使非理性消费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总而言之,促进理性消费观念的形成,事关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的建设,既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也有助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中政申论批改中心老师评语:文章的结尾部分应对全文的内容进行总结,除了重申解决问题意义之外,更应重申论点。另外,对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一意义并未在前文中充分体现,不宜过分拔高或升华。)
本文阐述了社会上出现的诸多非理性消费行为,立足于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法制建设、政府引导、道德思想等对促进理性消费观念的形成进行了论述,行文重点突出,语言较为流畅,但是对于申论文章的基本结构的还缺乏充分的认识,行文的逻辑性也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以上行文的细节方面还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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