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如何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度体系

2022-10-17 11:09:19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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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如何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度体系

【摘要】 现代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建立相应的公众参与制度形成权力制衡、公众表决、及以利益集团为后盾的各种民主法制和秩序,才能支持和保障公众参与的法律地位。



【关键词】 制度 土地利用规划

一、健全和完善公众参与的法律法规。

与公民参与公共决策相关的权利有知情权、集会权、结社权、选举权等,但其中的有些权利尚无法律确认,如知情权,我国宪法无明文规定公民的知情权。而知情权恰恰是公民参政权的基础,一个公民只有知政的情况下才能有效参政,否则公民即使有丰富多样参政形式以助其参与权的实现,亦不过是公民权利舞台上的傀儡而已;有些权利虽有抽象权利规定,但无实际的法律保障其实现。如结社与集会权。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的自由。但对集会与结社自由并无相关法律予以具体规定。



结社乃是近代以来公民参与政治活动的最基本、最有效的方式之一,结社自由使人们得以以共同的政治主张为前提,集合起来建立一定的政治组织形式,而形成相对集中的政治力量参与政治活动。这种自由既可以为一定社会阶级内部的各阶层和利益集团所利用,也可以为不同社会阶级本身所利用。社会中这种新型组织既可以通过权力部门去培育规模大的社会中介组织也可以是社会自发产生的规模较小的自治组织。根据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提出:“大的群体难以形成集体行动,而小的群体通过有选择性激励较易形成集体行为”;“集团越大,它就越不可能提供最优水平的集体物品,而且很大的集团在没有强制式独立的外界激励的条件下,一般不会为自己提供哪怕是最小数量的集体物品。一语惊醒梦中人。权力部门也许只需确立规章与制度立法允诺其中介组织的权利与义务,而无需越超代危去组建中介组织,否则又会陷入现在工会、妇联等政治构的尴尬状孔,因为组织越大,权力越易落入专制者手中,一旦组织中某个人的专制被政治体系所接纳,组织表达功能变会丧失。



集会也是参与政治活动的基本形式,集会自由使人们有权参加和举行各种政治活动,从而为发展和交流政治见解和主张,讨论各种公共问题等提供必要的公开场合和场所,并可以通过集合对国家公共事务施行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就是说,结社权是政治结构存在的基础,集会权是政治结构活动的依据。



因此,我国宜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明晰公民的权利,完善法律体系:一是依托我国已加入的两个国际人权公约,明确公民的各项权利,尤其是知情权、结社权、迁移权等参与权;二是制订一系列具体法律,进一步明确公民及公民团体的权利与义务,知《中介组织法》《集会法》《结社法》;三是依据上述各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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