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关于学生安全骑行致家长一封信

2022-12-06 22:27:40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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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关于学生安全骑行致家长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们好。孩子们快乐上学、平安回家是家校乃至社会各界的共同期盼。当前,我校有部分学生骑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存在较大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保障未成年人交通出行安全,在此,我校发出以下倡议:

一、学生自主出行,不碰安全“禁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条例》中还规定:驾驶电动摩托车必须年满18周岁且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对学生未达到法定年龄骑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或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我校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查处。年龄“达标”的同学在骑行过程中,要在辅道或靠右侧路边行驶,不闯入汽车道,不逆向行驶,不双手离把,不骑车载人,不与汽车并行。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更不要牵引、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扶身并行、互相追逐以免发生危险。

二、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未达到法定骑行年龄的学生购买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希望广大家长要对子女


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不骄不纵,家长有责;遵规守法,筑平安。

三、学校组织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并整治学校周边停车情况。学校通过多种方式积极组织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并组织教师规劝未满12周岁学生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不驾驶电动自行车等以及整治学校周边乱停车现象,安全疏导学生上、下学时的道路交通。

学生的健康成长需要家校携手,互相支持配合。希望通过相关部门、社会学校和家长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同时,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刻以身作则,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文明出行,以自觉行动为孩子们起好带头作用,从源头上杜绝小学生驾驶电动车现象,确保我们的孩子每天能安全、健康、快乐!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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