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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汇报 (**区人社局)
为进一步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的监管,促进《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得到切实贯彻,有效遏制劳动关系领域的违法侵权行为,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由我局牵头,协调区住建局、区交通、区水务局、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局,于8月25日开始,强力开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专项整治行动。 一、专项整治开展情况 (一)明确整治主体 明确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制造、住宿、餐饮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 。
克扣劳动者报酬,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做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对无营业执照或者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并及时通报工商部门予以依法查处取缔;安监部门对用人单位在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方面采取的措施进行实地检验检查;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对所属行业进行执法检查,并协同人社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行为,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工会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2.强化媒体宣传。采取多形式、多渠道集中宣传,通过局网站、省、市级报纸、区电视台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意识,提高劳动者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组织摸底排查。联合安监、住建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进行宣传指导和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本地区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和劳动关系领域存在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劳动关系预警监测活动,排查重点企业劳动关系和职工权益保护中存在的矛盾隐患,及时采取稳控措施,避免矛盾激化或酿成群体性事件。截止目前排查重点企业劳动关系和职工权益矛盾隐患x起,避免群体性事件x起。 4.实行包保制度。对重大劳资纠纷以及可能引发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人和用人单位,明确专人定点负责,采取领导包案制、挂牌督办制。各相关单位每天向专项整治办公室上报当天排查情况,做到及早研判,防患未然。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工作督查。在前期排查梳理的基础上,联合安监、公安、住建、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重点企业逐一实地检查。检查时通过察看工作场所、查阅台账资料、走访职工群众等方式,认真调查核实,确保摸清企业劳动关系和人力资源管理的真实情况。深入检查企业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严厉打击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参加社会保险、违法违规使用劳务派遣等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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