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文档网# 导语】以下是®第一文档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准生证有效期》,欢迎阅读!

即服务证,可在双方所在地或居住地任何一方办理。生育服务证有效期限一般为半年到一年,最长三年。
具体各地期限不同,需到当地的计生部门详细咨询。持证人需要延长有效期的,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 准生证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0个月。北京市的生育证的上写有长期有效的字样,准生证上有专门的延期使用登记方法,规定获批年度内未生育的,持证人须在当年十二月底前持本证到所在地办理延期使用手续。
北京准生证办理时间原则上是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不过介于孕妇的身体状况以及办理的繁杂性,免去不必要的奔波劳累,建议早些去办。 北京准生证怎么办理:
1、由街道计生办发给《符合法律法规生育通知单》,《通知单》有效期为2年。育龄妇女怀孕三个月内,持该《通知单》到街道计生办进行孕期登记和安排孕期培训。
2、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
3、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计划生育章。 4、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 5、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准生证(需盖三个章)。 6、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 7、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 8、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 北京准生证补办程序:
可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需要携带: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人口学校学习证明(计划生育课)。
准生证的有效期一般为半年至一年。如果持证人在准生证有效期内没有生育孩子,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需要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延长期限的申请。 1、第一胎生育登记:
已办理深圳市《计划生育服务证》的育龄妇女,怀孕第一胎时,应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进行第一胎生育登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向其出具孕检计划生育证明。
育龄妇女怀孕前未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应予以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并进行第一胎生育登记。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向其出具孕检计划生育证明。
生育第一胎子女未按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的已婚育龄夫妻,应在子女出生一年内持《计划生育服务证》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到户籍地社区工作站进行补登记。 2、再生育审批登记: 一般规定:
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可再生育一胎子女的已婚育龄夫妻,应当向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再生育规定审批再生育一胎子女的,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应在其《计划生育服务证》上进行再生育登记,并录入省系统。
对已进行再生育登记但未生育的育龄夫妻,社区工作站工作人员至少每半年上门随访、核实信息及提供相关服务。对育龄夫妻不在户籍地居住的,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应通知现居住地工作站进行跟踪管理,并将入户信息通知户籍地。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对入户信息应进行登记。
济南准生证从发证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三年,如果超期的话需要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一个延期的证明。
如果没有超生,在正常情况下有理所当然享有生育权利。但如果符合生育第二胎的条件,就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即准生证,否则则视为超生。
武汉的一孩的生育证是没有有效期的,二胎生育证有效期两年,办证两年后未怀孕需要重新办证。
二胎政策上必须先先办证、再怀孕。湖北省取消一孩生育审批,执行了30多年该领域的行政审批由此变为了主动发放。 湖北是全国最早推行这一做法的省份之一。
二胎准生证,即二胎《生育证》,需按照生育第一胎的手续来办理,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二胎准生证有效期同第一胎一样为半年至一年。 1、工具与材料
(1)基本材料: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居委会证明,并到户口所在地镇级(街道)计生办确认盖章。
2、办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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