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日活动制度

2022-11-30 01:28:19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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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日活动制度

(一).团日活动合格的标准:

1.团员全勤,请事假或病假的不超过4人。各个团支部的人员名单上上要有醒目的主题大字,名单右下角标明支部名称、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及请假情况。

2.围绕团日活动主题要开展健康,积极向上的团日活动。

3.在开展团日活动过程中纪律良好 活动要调动全体团员的积极性,并达到预期目的。

4.每次团日活动团委副书记要进行跟查。

5.活动结束后各临床科室团支部书记要按时上交团日活动总结加分总结、新闻稿。

6.活动中要尽量保存图片视频资料 (二).团日活动扣分原则:

1.各团支部在开展团日活动时,旷到一人扣1,扣除该团支部量化成绩1,旷到3人以上扣除该团支部3分。

2.各团支部在开展团日活动时,一次性请事假、病假5人以上者(包5人,长期病假者除外),扣除该团支部量化成绩1分。 3.人数少于班级总人数一半者,扣除该团支部量化成绩5分。 4.在组织开展团日活动过程中接打电话、发短信、玩手机、睡觉、看书、吃东西、聊天等与团日活动无关的人员,发现一人次扣除团支部量化成绩1分,并以通报的形式发放到医院。

5.不组织团日活动的团支部,扣除该支部量化成绩5分。


6.在开展团日活动过程中,早退10分钟(含10分钟以内)者,扣除该团支部量化成绩1分,早退1020分钟者,扣除该团支部量化成2分。

(三).团日活动加分准则:

1.围绕团日活动主题内容而写的醒目标题有创新、语言深刻的团支部。

2.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纪律良好,有创新的活动。 3.加分的团支部占本系(院)支部数的三分之一。 (四).团日活动专用假条制度

1.2015414日起,所有在开展团日活动过程中请假者必须要有假条,且为专用,并在院组织部成员检查时上交。

2.团日活动专用假条,必须有“团日活动不能参加”的字样,由团委书记签字或者本支部书记签字,有合理的理由,有当天的日期。 3.如发现假假条,则扣除该支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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