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接待工作的规章制度

2023-05-09 23:09:22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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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局接待工作的规章制度

为严格接待工作管理规范接待程序,本着热情接待、促进工作、控制费用、维护形象的原则,结合我局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范围

国家局、省局、市局领导,兄弟局领导,本县四大班子及相关委局领导,各类业务检查人员。 二、接待程序

1、对外接待工作坚持“统一受理安排,分口落实接待”的原则,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相关部室具体落实。

2、上级领导来局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局领导坐陪。

4、综合办公室接到通知后,按照接待标准安排食宿,相关股室应有专人接待。客人离局,按规定结算费用,并通知综合办公室。

5、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各股室可视情况通知有关领导坐陪。 三、接待标准

1、来客一律在局指定饭店用餐,用餐标准分工作(每人每天60元、接待餐(300/)、特殊接待餐三种。

各支局所来局开会,需就餐的,根据会议安排,由办公室安排工作餐。 科级以下领导或一般检查人员按工作餐标准安排,每人每天标准60元,可安排一次接待餐,标准300(含烟酒)


科级领导或重要检查组按接待餐标准安排,每桌400(不含烟酒)并且原则上只安排一次接待餐(局领导陪餐),其余为工作餐。

处级以上领导或局长临时交办的接待任务按特殊接待餐标准安排,标准由局领导视情况而定。

2、来客一律在局指定的宾馆住宿,住宿标准按职务区别安排。科级以上领导住宿费按出差报销标准向宾馆支付,科级以下领导住宿费用自理。

3、在对外接待中,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使用洛烟、物流酒。 4、客人在本地的参观旅游活动,由接待单位书面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凭办公室签发的《接待登记表》,统一安排。 四、礼品购买、管理及请领

1、礼品统一由综合办公室根据领导要求负责购买。

2其它县局来我局参观学习,原则上不送礼品,确有必要时,由相关部门书面请示,由主管局长批准后,到办公室签字请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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