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要求

2022-08-18 17:57:38   第一文档网     [ 字体: ] [ 阅读: ] [ 文档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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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要求



幼儿园教师是履行幼儿教育教学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为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幼儿园教师队伍,教育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制定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下面福建省教师招聘考试网的小编将和各位先来了解下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基本理念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一、师德为先

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二、幼儿为本

尊重幼儿权益,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三、能力为重

把学前教育理论与保教实践相结合,突出保教实践能力;研究幼儿,遵循幼儿成长规律,提升保教工作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四、终身学习

学习先进学前教育理论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做法;优化知识结构,文化素养;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合格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幼儿园教师实施保教行为的基本规范,是引领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准则,是幼儿园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建立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不断提高中学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具有一定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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